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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备受关注的股民诉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思创医惠,代码:300078)证券虚假陈述案取得新进展。曾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已代理部分股民向杭州中院提交起诉材料。
案情回溯,2021年10月19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年9月25日晚,思创医惠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处罚预告显示,浙江证监局查明,思创医惠涉嫌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
一、思创医惠 2019 年、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思创医惠涉嫌通过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虚假业务等方式,2019 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 34,929,355.97 元,虚增利润 33,021,672.43 元,占当期利润总额 20.03%。思创医惠《2019 年年度报告》中相应财务数据未能如实披露。
思创医惠涉嫌通过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开展虚假业务,以及提前确认相关业务的收入、成本等方式,2020 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 96,468,786.13 元,累计虚增成本 9,228,186.66 元,虚增利润 83,941,383.25 元,占当期利润总额 67%。思创医惠《2020 年年度报告》中相应财务数据未能如实披露。
二、思创医惠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2021 年 1 月 22 日,思创医惠公开披露《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其中包含其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9 月的财务数据。
综合思创医惠涉嫌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两项行为,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思创医惠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57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
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违法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
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一、在2018年2月7日到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思创医惠股票,并在2021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亏损股民,可依法索赔;二、在2020年4月30日到2022年10月28日期间买入思创医惠股票,并在2022年10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亏损股民,可依法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原件、股票对账单原件(2018年2月1日至今)、联系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