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贷款政策拟调整 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0%

2024-02-21 15:08:43
19227

2月21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公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20%的首付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30%的首付款。采用住房抵押担保方式的,抵押值最高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80%。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政策保持不变。

免责声明:本文观点来自原作者,不代表天天在线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交流、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
责任编辑:言攀_XN051
猜你感兴趣